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“首套房、二套房的三种认定标准!”。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,希望对您有帮助:
解决方案1:
首套房、二套房的三种认定标准:
在购房过程中,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对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、执行利率以及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。以下是首套房和二套房的三种主要认定标准:
一、认房又认贷
定义:“认房”指个人及家庭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有房屋登记信息;“认贷”指个人及家庭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有使用贷款购房的记录。认定情况:首套房:既没有房产,也没有公贷购房记录,购房算首套房。
二套房:
名下没有房产,但有一次公贷购房记录,再次购房算二套房。
名下有一套房产,但没有公贷购房记录,再次购房算二套房。
名下有一套房产,并且有一次公贷购房记录,再次购房算二套房。
特殊情况:名下房产已出售,并且没有公贷购房记录,再购房算首套房;名下房产已出售,有一次公贷购房记录,再购房算二套房。
二、认贷不认房
定义:主要关注个人及家庭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有使用贷款购房的记录,而不考虑房屋登记信息。认定情况:首套房:
名下无房产,也没有申请公贷购房记录,购房算首套房。
名下有一套房产,但没有涉及公贷购房,再次购房使用纯公贷算首套房。
二套房:
名下房产已出售,但有一次公贷购房记录,再次购房算二套房。
名下有一套房产,并且有一次公贷购房记录,再次购房算二套房。
三、认房不认贷
定义:主要关注个人及家庭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有房屋登记信息,而不考虑贷款记录。认定情况(需注意,公积金贷款一般较少采用此标准,因其属低息贷款,通常会使用次数):首套房:名下无房产(从未购房或已出售),无论是否申请使用过贷款,购房算首套房。
二套房:名下有一套房产,无论是否申请使用过贷款,再次购房算二套房。
综上所述,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“认房又认贷”、“认贷不认房”和“认房不认贷”三种方式。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,应明确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认定标准,以便合理规划购房计划和贷款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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